|
| 内设机构 |
|
|
内设机构 |
|
|
|
| 大丰市环保局机构职能 |
|
(一)办公室 主任 办公室电话:83513342 组织协调机关行政事务工作;拟定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机关文电处理等工作;承办全局性、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及局发文的文稿审定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和信访工作;负责局系统财务、资产管理和行政事业收费的管理、监督检查审计工作,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局机关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全市环保行政表彰工作;协助管理镇环保干部。
(二)法制宣传科 科长 陈洪林 办公室电话:83514853 组织草拟地方性环境保护行政措施;承办市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的调查、办理及答复工作;承办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参与辖区内重大、特大污染事故的调处、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参与跨地区环境污染事故的调处;规范、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负责本市重大环保新闻的发布,协调环境新闻报道;协调各部门、单位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负责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和其他评先选优的环保审查工作。
(三)污染控制科 科长 周斌 办公室电话:83514852 编制全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参与编制全市可持续发展纲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负责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的分解实施和镇(局)长责任状的检查考核;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全市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工作;草拟和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的污染防治行政措施;组织实施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源限期治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行政代执行等环境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污染集中控制,推行清洁生产工艺,淘汰污染严重落后工艺和设备;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可用作原料进出口废物的管理;组织创建国家文明卫生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工作;负责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工作;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组织拟定全市环境监测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计量认证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市管“三同时”项目、限期治理项目、排污收费项目的监测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环境质量报告,参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的监测;管理全市环境监测和环境信息网;组织编制全市环境状况公报,负责全市环境信息的管理与发布。 组织全市环境监理工作,拟定全市环境监理工作规划及有关制度;指导和协调解决跨界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并参与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组织对污染源排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对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排污单位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情况进行核查;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四)项目管理科 科长 张利健 办公室电话:83927072 草拟和组织实施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行政措施;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审批和参与审批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督促推行“三同时”制度;负责市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及“三同时”审批、验收工作。
(五)自然生态保护科科长 翟祖桥 办公室电话:83514851 承担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制订生态示范区建设(包括农村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滩涂湿地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制订全市生物技术安全管理办法并督促实施;负责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指导和监管全市滩涂开发、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生态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示范乡镇、生态村;负责环境优美小城镇、环境优美村庄、优质生态工程的创建及考核验收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有机食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负责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标志”管理及有机食品申报;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的申报管理工作。 负责编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环保科研及环保实用技术的推广;负责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准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负责环保科技信息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系统技术引进和对外经济合作;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及环科学会的日常工作。
(六)信访室 主任 吴有建 办公室电话:83524289 负责12369投诉、举报的受理、流转、结案归档工作及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负责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案件的转送、督办的信访事项,参与跨县界区域、流域重大环境纠纷的协调工作;负责接待市内外群众和境内外人士的来访,做好赴京去省、市上访人员的疏导劝阻工作,负责重要时期越级上访应急小组的工作;组织信访工作交流,培训信访工作人员;定期分析信访动态,开展信访调研,监督、指导及报送重要环境保护信访信息,反映问题并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与环境保护管理有关的信访事项;负责机关文印和电子显示屏、触摸显示屏管理工作;负责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的监控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全体人员的值班、考勤考核工作。
(七)大丰市环境监察局 局长:任仕明 办公室电话:83514841 主要职能: 拟定本地区环境监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本行政区内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建设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工程进度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按照市环保局授权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现场处罚,负责对市环境保护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本行政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因污染引起的纠纷以及检举控告环境违法行为的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并参与处理;负责排污单位排污申报登记、核查及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管理工作;依法征收排污费,对环保补助资金下拔提出建议;参与编制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并对治理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执行环境监理报告制度;负责全市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的指导工作及环境管理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与日常运行管理;负责建筑施工噪声审批及管理。
(八)大丰市环境监测站 站长:胡 俊 办公室电话:83514881 主要职能: 承担全市环境空气、水质、污染源噪声、生物、土壤等方面的环境监测规划、计划的制订;开展环境监测、污染监督监 测,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库;对本地区环境质量和污染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为政府环境决策提供环境监测信息资料;为建设项目提供环境影响评价监测资料,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监测、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并参与“三同时”验收;提供排污收费、排污申报等所需的监测和核实数据;建立本辖区应急环境监测网,为辖区内污染事故处理和污染纠纷仲裁提供监测数据;负责本辖区内环境监测网络的技术业务指导、监测质量保证和技术资质的考核;为社会提供环境科技服务和有关的委托测试检验等。 |
|
|
|